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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方工业大学 - 法律方向教学岗

来源:今日招聘 | 发布时间:2022-09-15 19:09:30 |  访问:4527

应聘条件

一、岗位招聘条件 1.法学博士学位或法学硕士学位且具有法律专业领域5年以上从业经历、取得人社部认定的中级以上职称;2.专业领域取得2项以上代表性成果;3.具有教学科研经历、博士后研究经历、海外留学经历、司法机关或著名律所任职经历优先。 二、岗位职责 1.聘期内认真履行学校和学院岗位职责要求,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业绩考核标准。 2.完成法律实践教学中心、毕业论文、法学类专业实习、实验室与学科竞赛、教学科研项目和奖项申报、对外交流合作等事项,配合学科方向责任教授完成所在学科日常建设工作。 3.协助完成省部级平台建设与申报、教学科研项目与报奖,协助完成校级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或专业实践教学平台建设。 4.承担省部级项目,出版专著(译著、教材)或发表cssci来源期刊,完成一定额度的教学科研经费。 5. 入选省部级人才工程或担任省部级学术团体理事以上职务,代表学校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交流。 6.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教学科研、学生工作等其他事项。

基本申报条件

1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

2、遵纪守法、师德高尚、品行端正、治学严谨、学风正派,具有团队精神、创新意识。

3、身心健康,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。

4、年龄不超过57周岁。

5、原则上应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》(特别优秀的人才此条件可适当放宽,在未取得证书之前需按见习期管理)。

6、符合回避制度相关要求。

招聘岗位与认定标准

本次招聘两类岗位,教学型岗位和科研型岗位。岗位等级分为校聘中级、副高和正高三级。教学型岗位对应的岗位名称为校聘讲师、校聘副教授和校聘教授;科研型岗位对应的岗位名称为校聘助理研究员、校聘副研究员和校聘研究员。

(一)教学型岗位等级认定

具备高校教师任职经历的,可按已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认定校聘的岗位等级。

在企业、行业等非高校领域任职的,需要满足下列条件:

1. 校聘讲师

①博士学位,或硕士学位且具有相关专业不少于5年的从业经验、取得人社部认定的中级职称;

②在专业领域做出过不少于1项代表性工作业绩。

2. 校聘副教授

①博士学位且具有相关专业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,或硕士学位且具有相关专业不少于10年的从业经验;

②一般应取得人社部认定的副高级职称;

③在专业领域做出过不少于3项代表性工作业绩。

④在专业领域的代表性科研成果不少于1项。

3. 校聘教授

①博士学位且具有相关专业不少于5年从业经验,或硕士学位且具有相关专业不少于10年的从业经验;

②一般应取得人社部认定的正高级职称;

③有丰富的教学或培训业务经验,且担任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高层职位不少于3年;

④在专业领域不少于5项代表性工作业绩;

⑤在专业领域的代表性科研成果不少于3项。

未取得人社部认定的相应等级职称的,基本标准要达到学校现行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》教学型教师系列的成果要求(具体咨询相关学院,下同)。

(二)科研型岗位等级认定

要求具有博士学位,一般应取得人社部认定的相应职称等级。未取得人社部认定的相应等级职称的,学术成果要达到学校现行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》研究员系列的要求。

相关待遇

b岗教师需要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,按专任教师管理,但不纳入事业编。学校为b岗教师提供有吸引力的待遇和长期发展政策。

薪酬全部采用年薪制。年薪包含个人税前应发工资以及学校支付个人的社保、公积金部分。年薪水平按所聘等级分档。正高年薪为35-50万元、副高年薪为25-40万元、中级年薪为20-30万元。具体年薪水平将根据人才评价予以确定,特别优秀的可一人一议。

享有全方位的职业上升通道。首聘期考核优秀或今后任职期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,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,达到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岗位相关条件,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程序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为事业编人员。

享有校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机会。聘期考核优秀不少于一次,且本人达到学校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》中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条件,可按程序参加当年的评聘,学校设定晋升岗位数,获聘后可按相应档位区间协商确定待遇。

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在职学历进修的权利。聘期考核优秀人员在职学历进修,培养经费按学校政策标准予以支持。

享有全方位的职业上升通道。首聘期考核优秀或今后任职期间为学校发展做出重要贡献,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,达到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岗位相关条件,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程序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为事业编人员。

享有校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机会。聘期考核优秀不少于一次,且本人达到学校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基本条件》中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条件,可按程序参加当年的评聘,学校设定晋升岗位数,获聘后可按相应档位区间协商确定待遇。

享有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和在职学历进修的权利。聘期考核优秀人员在职学历进修,培养经费按学校政策标准予以支持。

享有除国家法定假期之外的寒暑假政策,依法享有五险一金。

报名方式

1、应聘者登录北方工业大学教师招聘系统(网址:www.edu.cn/ncut),并根据系统要求进行简历填写和岗位申报(自9月13日起开通系统)。

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申报,北方工业大学教师招聘系统是唯一申报渠道。

2、关于招聘遴选等相关工作请咨询各学院。

3、报名截止时间:2022年9月23日(系统于当天24:00关闭)。

招聘程序

1、应聘人员投递简历。

2、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,初审以函选形式为主,着重审查其任职资格条件。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,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。

3、综合考核、心理测试。

(1)应聘人员参加学校相关单位组织的心理测试和专业考核,专业考核包括试讲及面试/笔试,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,合格分数线60分,以岗位1:3的比例向学校第二轮推荐人选(若实际结果不足1:3,以实际入围人数为准)。

(2)学校人才招聘考核组面试采取票决制,根据投票结果,确定拟聘人员。

4、拟聘人员体检。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。

5、确定拟聘人员。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。

6、公示拟聘人员。在北方工业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
7、办理入职手续。

其他说明

1、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,学校将以电话、短信形式通知入围人员后续遴选考察事宜。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,应聘相关材料不予退还。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,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2、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、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、证件等相关材料,提供虚假信息、伪造相关材料者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应聘资格,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,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
3、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,配合完成体检、报到等工作,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,取消应聘资格。

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方工业大学人事处所有。

在线投递简历:www.edu.cn/ncu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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